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省局、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重要文件及市局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
3.负责以市局名义印发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
4.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组织、记录及纪要的编写工作。
5.负责综合会议的组织和参与全局综合性重要文稿的拟制工作。
6.负责公文办理工作。
7.负责市局有关印章的使用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本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新闻宣传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的编写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电子政务、计算机网络管理及办公自动化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房产、物资、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12.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3. 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制科:
1.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
2.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发布工作。
3.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和市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
4.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赔偿工作;负责市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听证工作,组织协调市局相关机构进行行政应诉及赔偿工作。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工作。
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
6.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
7.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8.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
9. 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食品安全科:
1.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 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收集并汇总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查处。
6.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7.研究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8.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监控与整改情况。
9.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 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