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
(三)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批工作。
(五)按规定负责非处方药审核登记工作;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及医疗器械的再评价。
(六)负责对药品生产、药品批发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药品包装材料注册证审核;核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许可证。
(七)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核,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九)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兴奋剂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制度;负责对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
(十一)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二)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质量的抽样检验。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和监督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机构对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行政相对人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医药产业政策。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