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于2004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的, 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2010年起由省以下垂直管理划归地方政府为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监督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执法。
(二)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生产的卫生许可的初审;负责化妆品的许可的初审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七)审定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资格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并核发产品注册证书,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许可;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有关行政许可初审。
(八)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九)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十)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十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案件稽查;统筹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承担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