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10〕2号),设立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 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审核、报批、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有关保健食品安全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审核、报批、备案工作。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药品包装材料法定标准及产品分类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八)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九)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和其它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
(十)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十一)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有关食品药品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稽查抽验、基层能力建设等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与拨付工作。
(十三)指导本辖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测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